2025年8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已履行相关程序,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4日,诺普信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事项。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因8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同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也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回购注销程序符合规定。不过,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回购注销原因及具体内容明确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若因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主动辞职等原因,其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权益不受影响,但不再享受离职日以后的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此次,正是由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这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7,5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按3.53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4,821,310股调整为1,004,633,810股。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还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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