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国门说法
品人生百态
今天这位当事人
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
和反侦察意识
主打一个
你不问我不说
你若问我胡扯
接下来
看移民管理警察如何抽丝剥茧
将他的谎言逐一击破
8月9日
在快捷通道门前
珠海边检总站拱北边检站
移民管理警察发现
旅客熊二的长相
和他所持证件上的照片
有点像
又不太一样
经过审查
熊二吞吞吐吐地承认
自己冒充了双胞胎弟弟熊三
因为懒得去办证件
想到自己和双胞胎弟弟
长得很像
便起了歪心思
出入境的时候
说不定也可以蒙混过关
为防止有人怀疑
他特意带上了熊三的
身份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护照
所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都在这了
总可以证明
自己就是熊三了吧
本以为事情到这就结束了
常看国门说法的朋友也许会说
这就是一起常见的冒名顶替案件
我见多了
然而
敏锐的直觉
告诉在场的移民管理警察
真相可能没那么简单
在被问到是否有同行人时
熊二说自己是与
姐姐熊大一起来的
但经调查
除姐姐熊大外
熊二的妻子、孩子也在口岸现场
他为什么要撒谎呢?
移民管理警察立即针对重重疑点
展开了详细调查
真相竟是
熊二曾因非法出入境
受过刑事处罚
觉得以自己的身份不好办证
于是干脆不办
直接拿双胞胎兄弟的证件混水摸鱼
根本不是之前说的懒得搞
到了口岸现场后
一家四口来了个“分头行动”
熊二打算自己先行通关
等他“摸过了”
剩下的人再一起走
因再次非法出入境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中的情节严重情形
最终
拱北边检站对熊二处以
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同时收缴其所持证件
移民管理警察在此提醒:
出入境证件要用自己的!
不要因为侥幸心理
在一个坑里栽了一个又一个跟头
最后把自己“送进去”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六十七条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