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住建局关于《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城建环资委所作的相关调研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华伟、胡军、许亚南、傅建林、傅贵荣及陈国军出席。
张平指出,《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自去年3月修订施行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在条例宣传贯彻、相关体制机制完善、资源普查、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值得肯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条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夯实“三名”保护工作基础,守护宁波独特的历史文脉,任重而道远。
张平强调,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保存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承载着文化基因、蕴藏着人民智慧、传承着千年记忆、养育着一方百姓,是中华民族的乡愁所依、文脉所系、底蕴所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高质量做好“三名”保护工作,切实守护宁波独特的历史文脉。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保护与传承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站位,从政治高度理解和把握“三名”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强化条例贯彻实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统筹保用并举,着力破解保护与发展的关键命题。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原则,坚决纠治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失管失修、利用不当等问题。积极探索以用促保的新路径,创新活化利用模式,盘活历史文化资源,让历史文化遗产焕发新活力、绽放新魅力、赋予新动力,努力实现文化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要夯实基础保障,全面筑牢保护与管理的四梁八柱。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厘清职责关系,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名城委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破坏行为,并持续强化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支撑,切实为历史文脉永续传承、发展和利用提供坚实保障。(甬派客户端宁波日报 记者 吴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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