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3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即以467,659,037股(总股本476,944,57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9,285,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4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99,769,442.72元(含税),无送股/转增。
若上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因回购公司股份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则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选举吕跃龙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3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程序合法、内容合规,符合新《公司法》改革方向,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35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3日
至2025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11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9月2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3楼310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何中涛
电话:0579-86312102
传真:0579-86563787
邮箱:stock@tospolighting.com.cn
3、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88号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3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4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2,819,833.34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42,369,924.51元;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595,755.7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439,967,670.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41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6,944,575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9,285,538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467,659,0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769,442.72元(含税)。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5-03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董事会席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增加至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由4名增加到6名。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原任期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8年4月10日,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等各项制度。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例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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