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5日,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成交总金额93.01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使用的是自筹资金。
此前,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相关议案,该议案又于7月11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低于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5.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待回购完成后,使用超募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2025年7月14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5.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4.84元/股(含)。以下为此次回购具体情况:
回购用途 | 资金来源 | 拟回购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回购实施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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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超募资金 | 861,080 - 1,722,158 | 0.52% - 1.05% | 3,000 - 6,000 |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2,009,185 - 4,018,369 | 1.22% - 2.45% | 7,000 - 14,000 |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合计 | - | 2,870,265 - 5,740,527 | 1.75% - 3.50% | 10,000 - 20,000 |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公司表示,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相关规定,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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