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此次回购注销源于多方面原因。
激励对象变动与业绩考核未达标致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有1人因退休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同时,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使得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6,54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034股限制性股票,均需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399,974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后,雪龙集团注册资本将由211,136,680元变更为210,736,706元,股份总数由211,136,680股变更为210,736,706股。
债权人申报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规定,雪龙集团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8月19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分别以寄出邮戳日、公司收到文件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若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不影响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公司将按原约定履行。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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