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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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尹明波 高杨报道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形成。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时根据电力市场建设及行业发展状况适时推动生物质发电等其他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价格机制。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和价格竞争机制,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二是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市场交易机制。完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优化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规范电力市场成本补偿机制。三是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和价格监测体系,建立发电机组成本调查制度,健全电力零售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山东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对电力市场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在用户侧方面,对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水平没有影响;对于工商业用户,预计改革实施首年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或有下降。在发电侧方面,有利于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有利于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为保障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顺利进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省能源局负责根据《实施方案》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明确新能源全电量入市时间节点,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则负责搭建竞价平台,配合开展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及时开展机制电费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