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1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昌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终止开化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及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梁昌春、武跃华、李云峰、姜伟、徐炜、路伟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5-042号公告。
(二)《关于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5-043号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取消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取消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
(四)《关于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取消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取消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
(五)《关于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取消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取消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
(六)《关于太原太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消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太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消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
(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5-04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开化村土地使用权转让
及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太原市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原计划转让土地未来的用地性质无法确定,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终止开化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终止转让开化村土地的背景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的议案》(详见:临2024-058号公告)。随即,公司与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集团”)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土地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6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于太化集团,太化集团受让土地后,支付对应的土地转让款及补偿款。截止2025年1月7日,合同双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完成了5宗地的过户登记(详见:临2025-006号公告)。
但在转让并政地国用(2006)第00236号的土地时(即开化村土地),获悉太原市国土空间规划拟发生变化,控规调整将涉及该宗地块,故此暂缓该宗地块的转让工作。
二、开化村土地的情况
该宗地土地面积为1517.47平方米,上述转让协议中该宗地转让款为130.35万元,土地出让金补偿款为412.96万元,共计543.31万元。
三、终止转让原因及措施
2025年6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10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其中《晋源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一2035年)》提出,晋源区中部将构建农文旅融合发展区,并政地国用(2006)第00236号土地坐落于规划辖区内。鉴于区域规划调整,该宗地未来用地性质无法确定。公司现终止该宗地使用权的转让工作,并拟与太化集团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该宗地终止转让的事项。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拟终止开化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及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开化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及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前期并未确认开化村土地处置收益,该宗地终止转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2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22日
至2025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地址:山西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16号太化大厦华阳新材2012室
联系电话:0351-5638567
传 真:0351-5638567
联 系 人:证券事务部 张珂女士
3、参加现场会的股东或代理方,请于2025年8月21日17:00前与公司会务人员联系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景红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拟终止开化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及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终止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及签署补充协议。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5-042号公告。
(二)《关于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5-043号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3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新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拟向华夏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该笔借款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资金需求,生物新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申请办理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三年,年利率预计不超过4%,该笔借款需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生物新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107460016169
注册资本:15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建宇
住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川工业园区平定化工综合楼409室
营业范围:生物基材料制造、销售、技术研发、聚合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611.13万元,负债总额41,460.93万元,资产负债率102.09%,净资产-849.8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945.67万元,净利润-6,656.49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1,211.92万元,负债总额43,160.34万元,资产负债率104.73%,净资产-1,948.42万元;2025年1-3月份营业收入276.48万元,净利润-1,115.42万元。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华夏银行太原分行签订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2.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三年
5.年利率:不超过4.0%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进行的,被担保方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了保证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正常生产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提供担保。
(二)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28,7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0.85%,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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