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川晚报)
近日,有消费者向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夏区分局反映,称自己在某烧烤店就餐时发现该店餐具、纸巾及部分菜品未明码标价,且实际结账金额与菜单标明的金额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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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西夏区分局北京西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该店进行调查核实。
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消费者反映问题属实。经营者因没有及时更新菜单价格,导致消费者最终结账金额与菜单标明的金额不符。
这样的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
截至8月6日,执法人员已对其立案调查,并责令该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要求对所有菜品、餐具等进行明码标价并及时更新菜单。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规格、价格等有关情况;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下一步,北京西路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加大对经营户未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的巡查整改。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未明码标价,可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王浩 魏罗妮
审核:孙瑞亭 张扬
编辑:刘沛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