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海洋发展局对前期执法查处的14艘涉案船舶进行了公告招领,已被认领3艘,其余11艘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证件、无船籍港,至今无人认领。现依法向社会公告,公告期30日。
根据《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公安等部门予以没收”之规定,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海洋发展局对扣押在白云等渔港涉案11艘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依法予以没收。
上述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对本处定不服的,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联系电话:0631-8801927。联系人:郑科长,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文山东路甲86号。
附:11艘涉案船舶信息
威海市文登区海洋发展局
2025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