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8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编制虚假资料,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被罚款11万元,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张彦平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被罚款21万元,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焦宪忠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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