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政协报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在提到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时表示,未来要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支持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减负、加强消费激励,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投资于人”的提法广受外界关注。
虽然这样的提法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是新词,但早在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指出,要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2025年中央再次明确要“投资于人”,这既是宏观政策的创新,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发展为了人民”的生动体现。
本期理论研究版邀请到几位政协委员和学者,分享他们关于“投资于人”的思考。
——编者
2023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口高质量发展同人民高品质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就医、住房、养老等一体考虑,有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有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是当前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是政策及理念的升级,“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就医、住房、养老等一体考虑”是实现的具体路径。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投资于人”作为核心命题,就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落实,是对全球竞争新格局、人口负增长、技术革命、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主动回应,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实现“人的现代化”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要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中“投资于人”的各项政策,需要明确“人”的需求依环境和发展阶段不同而不同,在优化政策设计的同时,应关注政策的落地,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力”。
投资于人,就要精准定位“人”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人民拥护、赞成、高兴、答应的前提,就是党和政府的工作符合人民的“需求”。在一个14亿多人口的大国,根据每个人的需求决定“投资”显然不现实。但是,对“人”的需求视而不见,或者定位不准,投资就没有了方向、失去“准心”。因此,应该从时间、空间和结构维度上去定位“人”的需求。在空间维度上,要注意到地域差异、城乡差异、发展的梯度差异使得“人”的需求迥然相异——投资于沿海发达市区的工程师,可能更多的是研发支持,而投资于西部县域的农村居民,更多的则是增加收入、促进生计可持续。在时间维度上,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人”的需求也不一样,需要统筹兼顾幼有所养、学有所教、劳有所获、老有所养的差异化需求。在结构维度上,我国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重要变化——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务工、生活,孕育出新的社会阶层,他们及其家庭的生计可持续发展需求将激发新的政策张力,成为城乡社会协调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投资于人,就要关注“人”的发展所处的环境。全球经济格局的动态调整、贸易规则的不断变化、地缘政治的复杂态势,以及科技的迅猛发展,都给个人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在贸易摩擦频发的情况下,从事外向型产业的人群可能面临就业不稳定、收入波动的风险,此时投资于人就需要帮助他们提升职业技能,实现产业内的转型,从传统劳动密集型岗位向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岗位转变,增强在国际经济环境中的竞争力,稳定收入来源,进而提振消费信心。投资于人,需要紧跟科技加速发展的步伐,加大新兴产业所需人才的教育与培训投入。同时,科技的加速发展正在重塑人的生产生活方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在加速变化,人们的消费理念、结构、模式和行为悄然改变:消费产品从商品为主向商品服务并重转变、消费阶段从生存型升级为发展和享受型、消费种类从单一走向多元、消费追求从重实用转变为实用和情感并重。投资于人就要注重培养人的数字素养,引导人更好地利用科技成果进行理性消费、品质消费,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投资于人,就要优化服务于“人”的政策。一方面,在政策制定上,要着重强调政策的一体性。“投资于人”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涵盖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多个领域,各项政策之间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在政策制定时需要具备系统思维,从全局视角出发,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加强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形成一套层次分明、逻辑连贯、协同高效的政策体系,为“投资于人”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在政策执行上,要突出政策的央地联动和区域联动。中央政策具有宏观指导性和权威性,为“投资于人”指明总体方向和目标;地方政府则更着眼于本地实际情况,根据当地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特点等,制定具体的政策内容、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
投资于人,就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力”。一方面,需要政府主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调动各方积极性。政府作为主导力量,要发挥好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供给的作用,为“投资于人”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大对员工的培训投入,改善工作环境,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成长双赢。社会组织作为桥梁纽带,可以发挥其灵活性和专业性优势,在教育培训、医疗救助领域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广大群众作为受益主体,要积极参与到“投资于人”的进程中来,主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升自身的人力资本价值,并通过参与社区治理、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只有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格局,才能汇聚起推动“投资于人”的强大合力。另一方面,要通过“投资于人”的多主体参与,探索新的治理模式,更好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之间的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可以更好地整合社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探索新治理模式的过程中,要注重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让“投资于人”的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精准地落实到每个个体。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各参与主体履职尽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实现“人的现代化”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从“投资于物”到“投资于人”,这一理念的变革不仅是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积极回应,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只有将“人”的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准把握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主动适应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构建系统完善的政策体系,凝聚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才能真正实现人口高质量发展与人民高品质生活的有机统一,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是“国之大者”。面向未来,“投资于人”既是应对人口负增长、全球竞争新格局等挑战的战略选择,也是激发创新活力、提振内需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在这一进程中,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在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就医、住房、养老等各个环节精准发力,让每个人都能在现代化进程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实现自我价值。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杜海峰系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