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因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海口两家公司被罚款。
今年6月18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在龙华区文明西路金鹿摩托车城海南尹春元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店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该公司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要求其到中山市场监管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查,去年12月14日,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海南尹春元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查,其后出具了编号为JZ240112QJ0120的《检验报告》,判定该店销售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24567Z)不合格,海南尹春元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对该《检验报告》无异议。该电动自行车是从广东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共2辆,进货价为2050元/辆,销售价格为2100元/辆,其中1辆被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抽检,1辆被封存。两辆电动自行车货值为4200元,未销售出去无违法所得。
6月18日,执法人员在龙华区新华南路2号金鹿商城摩托车城5号铺面海南伏波贸易有限公司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店涉嫌销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该公司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要求其到中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查,去年12月5日,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海南伏波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台铃牌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查,其后出具了编号为JZ240112QJ0055的《检验报告》,判定该店销售的台铃牌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27FZ)不合格,海南伏波贸易有限公司对该《检验报告》无异议。该电动自行车是2024年11月30日从台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购进的,共2辆,进货价为800元/辆,销售价格为1100元/辆,其中1辆被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抽检,1辆被封存。两辆电动自行车货值为2200元,未销售出去无违法所得。
据了解,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决定没收上述两家公司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对海南尹春元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罚款4200元,对海南伏波贸易有限公司罚款2200元。记者 林道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