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研习社)
7月30日,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上海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有关要求,本公司拟撤销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述调整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及《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且《公司章程》获监管机构核准后生效。本公司现任监事、监事会仍应当继续履职至《公司章程》获监管机构核准生效之日止。届时,《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截止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宣布撤销监事会。
4月17日,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宣布,正式撤销公司监事职位,不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职位。成为行业首家撤销监事会的保险公司。
4月30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人保披露的该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比表,其在新修订的章程中明确,“本公司不设监事会,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6月23日,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两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各监事自动离任,于2025年6月19日生效。
7月2日,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称,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及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据此,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各监事已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