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政策号召,将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作为优化公务用车结构、节约效能、减少排放的重要举措,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车辆配备、使用管理、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比例,形成绿色、低碳的公务出行保障模式,发挥良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加强政策引导 完善制度保障
为明确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广应用的工作方向和具体任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供制度保障。2022年3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明确了兵团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体目标:到2025年,新购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到2035年,公务用车实现全面电动化。2024年9月,出台《关于加快构建兵团公共机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5年,兵团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接口与其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充电桩配备与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1︰3以上;到203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优化车辆配备 提高新能源汽车占比
结合实际用车需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的配备数量和车型结构。在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含SUV)等车型选择上,原则上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确需使用燃油车型的,优先通过调剂存量车型保障。同时,积极会同卫健、应急等行业系统做好推广使用的政策宣传,科学合理配置新能源汽车;严控公务用车使用较多的公安系统,既做好执法执勤通勤保障,同时考虑特殊需求,最大限度配备新能源车型。在车辆租赁服务方面,要求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此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与企业沟通,了解市场上符合规定标准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探索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优惠价格,以降低采购成本。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老旧车辆更新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定兵师团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近3年公务用车更新、处置(报废)计划,计划更新1450辆,处置1600辆,遵循“先淘汰、后更新”的原则,将淘汰车辆指标优先用于购置新能源汽车,进一步优化公务用车结构。
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购置了新能源汽车共5辆(2辆纯电动轿车、3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为后续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奠定了基础。2022—2024年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机构新购车辆共计1978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299辆,占购置总量的89%(剔除新能源车型无法替代车辆),顺利完成了既定的推广目标,显著优化了公务用车结构,为实现绿色出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强化使用管理 提升车辆使用效能
目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师团三级党政机关(不含公、检、法、司等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均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从源头管控新购车辆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同时,借助公车平台以及智能终端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车辆的行驶里程、油耗等信息,为科学调度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提供依据,有效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此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组织开展公务用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会,着重强调树牢“绿色出行”理念,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特别是城区内及短途的公务出行,优先使用本单位新能源公务用车,确保车辆与使用场景适配。
通过一系列强化使用管理的措施,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展现出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以1辆年行驶里程1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为例,与同类型燃油汽车相比,每年可节约燃料费用约3600元,节约维修保养费用约1100元,有效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同时,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显著降低了碳排放,减少了对传统燃油的依赖,为改善环境做出积极贡献。同时,通过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车辆的使用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减少了车辆闲置浪费现象。
加强配套设施建设 优化车辆使用环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自建或引入其他市场主体,根据车辆数量和使用需求,在办公区、停车场等场所合理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集中办公区引入市场化运营模式,提供基础场地,降低充电服务费,实现使用单位、财政、节能服务商多方共赢;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自建充电桩,保障本单位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安装充电桩约830个,新能源汽车车桩比为1.62∶1。例如,兵团本级在集中办公区以及院(校)等单位共建设充电桩约260个;第四师积极探索节能服务模式,联合第三方共同在集中办公区打造“光储充”一体化停车场项目;第一、四、六、八、十一、十三、十四师等单位共建设充电桩约570个。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实践,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了机关干部私家车购置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增强了机关干部职工绿色出行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应用,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此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面临着基层单位对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顾虑较多、进入新疆市场的新能源车型较少等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供稿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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