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火箭军)
为充分反映党领导战略导弹部队建设发展的辉煌历史和伟大成就,做好火箭军博物馆筹建工作,现面向火箭军广大官兵、老同志、家属和后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火箭军博物馆建设的友人,征集反映战略导弹部队发展历程、重大事件任务、重大成果典型等方面的文物实物。
一、征集范围
主要围绕自1955年党中央果断作出研制原子弹、导弹的重大决策,1957年中央军委决定成立我国第一个地地导弹专业培训机构(炮兵教导大队)以来,党领导战略导弹部队成立建设发展的各历史阶段展开征集。
1.武器装备。反映党中央决定研制发展原子弹导弹,战略导弹部队在各型导弹试验发射、开展阵地施工会战、执行战略战役集训演练、遂行重大军事行动、参加历次阅兵等军事行动和重大活动中曾使用过的武器装备、模型部件、仪器设备、训练辅助器材、生产工具。
2.文献资料。反映开创和发展我国战略核力量、研制原子弹导弹、进行“两弹”结合试验,战略导弹部队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导弹院校和部队、部队移防部署、建设导弹基地部队、组建科研机构院所、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科技现代化等历史阶段,可以公开或已公开发布的文件命令、决议决定、通知通报、奖状喜报等。以及官兵执行任务的请战书、申请书、决心书、日记、战斗日志、战地简报、信件标语等手稿,和各时期编印的书籍报刊、图册图集、印刷海报、艺术作品、影视作品、文学作品。
3.勋章证件。火箭军在各个时期制作下发的各类勋章、奖章、纪念章、徽章、校徽、毕业证(章)以及证书等;英模典型、烈士荣获的各类奖章、纪念章;参加阅兵庆典、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代表证、出席证、工作证等。
4.旗帜匾额。战略导弹部队建设发展各时期的部队战旗、队旗等;部队或地方政府颁赠的奖旗、锦旗、贺旗等;参加重大军事任务、重大活动中使用的各类旗帜、横幅等;各种有重要文字内容的匾额、奖牌等。
5.军服配饰。火箭军各时期配发的礼服、常服、作训服、作业工服、防护防化特种服装等;执行重大军事行动、演练演训任务、参加重大活动时制作佩戴的胸章、臂章、袖标等配饰。
6.记录反映战略导弹部队在军事、政治、后勤、装备等建设上,在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和支援地方建设的相关史料实物,例如1970年滇南抗震救灾、1976年唐山抗震救灾、2003年抗击“非典”疫情、2008年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汶川抗震救灾、2010年玉树抗震救灾、2014年云南昭通抗震救灾、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2021年抗击郑州洪涝灾害等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抗击冰雪灾害和抗击疫情时使用的工具物品、慰问品、横幅旗帜,和地方拥军优属等方面的信件、奖旗、奖状、锦旗、证书。
7.国内外介绍反映导弹武器装备相关知识的报刊、书籍、地图、标识标语、印章符号等各类文献史料和实物。
8.反映战略导弹部队对外军事交流与合作互赠的礼品、纪念品、音像资料等见证物。
9.其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二、征集要求
1.藏品捐赠人需保证藏品的真实性及藏品来源的合法性。
2.藏品捐赠人需对藏品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有较为详细的了解,并帮助整理成文字材料或录制音视频资料。
三、征集方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征集工作。
(一)捐赠。文物持有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其文物捐赠给博物馆收藏。捐赠文物被接收为藏品的,博物馆将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二)复制。对文物持有者不愿或不便捐赠的文物,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复制。
(三)交换。博物馆与文物持有者进行藏品交换,因价值不对等,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四)借展。文物持有者保留文物所有权,愿意委托博物馆代为保管的,双方签订借展协议。
四、联系方式
捐赠人先联系博物馆文物人员,说明文物信息和捐赠意向,双方协商后,可采取捐赠人邮寄、工作人员上门征集等方式进行捐赠。
联系人:李干事/杨干事
手机:13309167690/15202907615
座机:010-66344841
010-66344849
电子邮箱:hjjbwg@163.com
此征集启事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官兵踊跃参与火箭军博物馆文物征集与捐赠活动,并提供文物信息和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