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
一位年仅19岁的年轻母亲
在无人知晓的深夜产下女婴
因恐惧婴儿哭声引起他人注意
她竟亲手捂死了自己的亲生骨肉
随后弃尸垃圾桶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揭开了一起发生在广州出租屋内的残酷悲剧。都市现场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2024年5月22日深夜至23日凌晨,广州白云区一间普通的出租屋的厕所里,19岁的黄某独自一人经历着分娩的痛苦。没有亲人在旁,没有医疗帮助,一个鲜活的女婴在慌乱中降生。
(AI生图)
没有生命延续的喜悦,婴儿的啼哭,在这寂静的深夜让黄某感到恐惧,她害怕自己的“秘密”暴露。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黄某为了止住婴儿的啼哭,“多次对女婴实施捂口鼻及扼颈的行为”。用手捂住婴儿的口鼻,并扼压其颈部! 在发现婴儿“没有动弹”后,黄某将小小的躯体装入一个黑色塑料袋中。之后,黄某因为感到很虚弱睡着了。
5月23日18时许,黄某将装有女婴尸体的黑色塑料袋,丢弃在了广州市白云区一个垃圾桶旁,之后打顺风车离开广州。当天没过多久,清洁工皮某在清理垃圾时,“从垃圾袋里面倒出来一个婴儿”,随后报警。
两天后,5月25日,在黄某的老家河源市龙川县,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法医的鉴定结论是:女婴系被他人扼压颈部,造成呼吸道阻塞,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
归案后,黄某供述称,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怀孕的,以为是自己熬夜作息不规律导致多月没有来例假。直到2024年3月,她感觉肚子里面有动静,才知道自己怀孕了。从怀孕到生产,黄某从没到医院检查过。“我不想别人知道我怀孕这件事,就想找个机会流产。”“本来想着回某地检查,没想到当天就分娩了。”
黄某称,孩子的父亲是男朋友欧阳某,两人在一起有三年多。欧阳某称,因为工作比较忙,已经与黄某三四个月没见过面了,并不知道黄某怀孕的事。黄某的父母在外地打工,他们过年时见过女儿黄某,“她除了吃饭上厕所外都不出房间门,出房间也是穿着一件宽松的睡衣。我们都没有发现她有怀孕。”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黄某犯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杀害初生婴儿、年轻阅历浅),认定为“情节较轻”,加上其归案后坦白,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黄某不服,提起上诉。她和辩护律师辩称:捂嘴、掐脖子只是想“让婴儿止哭”,是过失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请求进一步从轻处罚。
广东省高院经审理后认为:
一、黄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知道对新生婴儿捂口鼻、扼压颈部极易造成婴儿无法呼吸甚至死亡的后果,但其仍对被害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且在婴儿没有动静后,黄某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而是用塑料袋将婴儿装起来扔至垃圾站,致使婴儿机械性窒息死亡。以上足以说明黄某对婴儿的死亡持放任态度,黄某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原判定性准确。
二、黄某年纪较轻,社会阅历较少,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有别于其他动机卑劣的恶性故意杀人,认定其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对其处以四年有期徒刑,量刑适当。
故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