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1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需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7月31日,中通客车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99,050股,总金额达69,986,6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回购方案。
此外,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等方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进行回购;也未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回购。同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未达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委托,并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中通客车后续将依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持续推进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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