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所涉法律事项,委托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作出回复,对收购亚太矿业股权的多项关键问题进行说明。
在亚太矿业经营及控制方面,亚太矿业主要持有一宗采矿权和一宗探矿权,自2022年开展试运转、地下开采建设等工作。本次交易以202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值34.14亿元,华钰矿业拟收购11%股权作价3亿元。交易完成后,华钰矿业持股比例达51%,连同广西弘安、广西地润、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24%、19%、6% 。
亚太矿业董事会席位安排上,收购完成后,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华钰矿业提名董事将达四席。根据公司章程,华钰矿业能有效控制股东会表决权、董事会决策及经营管理层,进而实现对亚太矿业及对应矿权的有效控制。为进一步提升控制力,华钰矿业将从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三方面着手,将亚太矿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增派董事控制董事会决策,聘任提名高管增强对核心管理层管控。
关于交易标的股权安排,此前广西地润代广西弘安持有亚太矿业21%股权,代持源于2020年12月相关股权置换协议,因广西地润股权质押未完成转回。华钰矿业前期已对代持背景等进行披露,不存在重大条款未披露情形。且广西地润因表决权委托,对亚太矿业无控制权,华钰矿业此前未控制亚太矿业并纳入合并报表,是因各股东股权分散,提名董事未超半数。
前次交易40%股权及本次交易11%股权权属清晰,前次交易40%股权由广西地润分两次过户至华钰矿业,本次广西弘安确认广西地润转让的11%股权无代持情形。两次交易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除已披露代持外无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争议或潜在争议。
前次交易完成后亚太矿业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形式 |
---|---|---|---|---|
1 | 华钰矿业 | 3,192.00 | 40.00% | 货币 |
2 | 广西地润 | 2,394.00 | 30.00% | 货币 |
3 | 广西弘安 | 1,915.20 | 24.00% | 货币 |
4 | 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478.80 | 6.00% | 货币 |
合计 | 7,980.00 | 100.00% | -- |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