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亚荣 洪观新闻记者 陈明喜)近日,我市与宜春市正式签订了《赣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5—2027年)》,该协议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权责统一、协同推进”原则,标志着我市市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取得重要突破。
在确定考核断面方面,赣江丰城小港口、锦江高安市青州村两个国考断面为南昌、宜春两市行政市界断面,以该两个断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数据为监测考核依据,确保考核科学、数据精准。同时,健全责任机制,建立“水质改善奖励、水质超标赔偿”的双向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与审批流程,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发挥最大效益。此外,压实县区责任,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效基础上,全市各县区已签订流域生态补偿协议11份,实现赣江、抚河等主要流域全覆盖,构建起“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治理格局,为全省流域综合治理贡献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南昌模式”。
下一步,我市将强化协同监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深化区域协作,推动赣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落地落实,全面构建流域共治、协同保护的赣江水环境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