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5207,证券简称:众诚科技)发布了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 059)。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签订了《新乡市大数据云平台服务》项目合作协议,合同总价达50,520,700元(含增值税)。该项目早在2024年11月29日便已中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此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合同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00721814274Q,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周强,成立于2000年4月11日,注册地址位于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中)666号。其经营范围涵盖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等多项业务。该对手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以下是合同对手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金额与比重(合并口径):
| 年度 | 销售收入(万元) | 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
|---|---|---|
| 2022 | 0 | 0% |
| 2023 | 140.95 | 0.42% |
| 2024 | 0 | 0% |
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公司需提供项目硬件设备、成品软件、集成及维保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0,520,700元(含增值税);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服务实施,直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并至责任期满止;服务地点为新乡。合同条款或附件对技术规范、实施要求、费用结算、服务、验收等进行了约定。
此合同的签订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与主要运营商的合作,增强公司在云平台服务领域的技术积累和交付经验,助力公司在河南重点地市的业务开拓,对公司业务发展、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均会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不过,公司也提示了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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