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公司对默克的授权费首付款人民币5000万元到账吗?该收入是否为非营业性收入?需交税吗?会不会像与远大或是蓬莱诺康的合作一样,将首付款和里程碑款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负债?没有并报在总营收中。望答复。
董秘回答(泽璟制药SH68826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收到ATSA支付的第一笔预付款人民币 5,000 万元,与重组人凝血酶一样,本项收款也系独家市场推广服务授权产生,在满足协议约定的条款后,公司将依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扣除增值税后金额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在合作期限内分期摊销冲减销售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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