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用益观察
近日,济南警方已对山东汇通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这次通告核心有3点,请集资参与人前往登记点登记报案;参与人已取得的分红、利息属于非法所得,需要退缴;员工的提成、佣金、奖金等需要退缴。
与以往不同,山东汇通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者们需要像员工一样,也需要退缴,追缴“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
把追缴利息、分红等写入警方通告中,现在日渐成为惯例,比如此前的盛大金禧等典型案件,也被要求追缴收益。
以下是通告全文:
有法律人士表示,要求退收益是合法的,有法律依据,依据是两高一步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应当依法追缴。
山东汇通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0日,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主要业务是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并开展网络借贷资金撮合业务即P2P互联网金融服务等。
来源:济 南 警 方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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