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企业上市法商研究)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16次审议会议,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过会。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系国家级“小巨人”企业。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能科”)专注于能源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电脱设备、分离设备、换热设备、存储设备、固碳设备、氢能设备等能源化工专用设备以及助剂和技术服务,广泛应用于油气工程、炼油化工、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等领域。
公司产品对推动能源化工行业装备大型化、高效化、节能化,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和能源战略起到关键作用。公司核心产品电脱设备是海洋和陆地油田采出原油外输以及炼油化工产业首环节的关键设备,决定着原油是否能达到外输标准以及炼化设备的运行效率和能耗。
根据江苏省石化装备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至2023年公司在电脱设备市场的占有率均位居国内第一。
公司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获得17项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星科技直接持有发行人36,897,704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额的比例为34.14%,能够通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建春、刘家诚合计能够控制发行人88.03%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春、刘家诚为父子关系。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676.84万元、34,402.70万元、31,203.42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9.98%;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4,021.76万元、4,031.30万元、4,908.46万元,保持持续增长。受到客户项目投产进度波动的影响,发行人2024年度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小幅下降9.77%。
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2,600.78万元,略有下滑,主要系受当期主要在执行项目单个合同金额高、项目执行周期长、客户交期安排等因素影响,主要项目仍处于生产制造或安装阶段,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所致。
2025年1-6月,公司净利润为1,893.26万元,略有上升,主要系当期确认收入的项目以电脱设备为主,电脱设备技术附加值高,毛利率高,公司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发行人选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3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 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 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2023 年度、2024 年度,发行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分别为 4,031.30 万元、4,908.46 万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算)分别为 14.17%、15.10%。
综上所述,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3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 于 8%”的要求。
募集资金运用
(素材来源:北 交所、公司公告、IPO合规智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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