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民法君# 【《民法君“典”案例》:试驾撞坏展厅车辆,损失谁“买单”?】《民法君“典”案例》第二百一十九集聚焦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试驾撞坏展厅车辆,4S店诉请顾客赔偿3万余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机构,既未按照规定将试驾车辆调至展车模式,又未将钥匙带离车辆,致使消费者误操作风险显著增加,明显违反行业安全管理义务,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作为普通消费者,在未获明确提示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的试驾操作,其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存在过错。最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和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现已生效。(策划:裴夏静 编剧:王存辉 后期制作:韦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