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市监罚〔2025〕134号
浏览:5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庄浪县市场监管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21日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上一篇:杭(北新)市监处罚〔2025〕44号
下一篇:长市监二处罚〔202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