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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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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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25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河南合力科技与招商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按100%的比例提供最高债权本金2,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同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祥新能源与中信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按100%的比例提供最高债权本金2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2025年对河南合力科技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2,500万元,可用新增担保额度为3,5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2025年对金祥新能源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19,129.84万元,可用新增担保额度为24,870.16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河南合力科技新增不超过6,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金祥新能源新增不超过144,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额度。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河南合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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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祥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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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河南合力科技
1、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2,500万元
4、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河南合力科技及其股东河南合力为河南合力科技提供反担保,对公司因本次担保而承担的全部担保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河南合力股东福天兴业、翟文为河南合力科技提供反担保,分别对公司因本次担保而承担的全部担保责任的11.42%、37.58%承担连带责任。
(二)金祥新能源
1、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22,000万元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对象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综合考虑业务操作的效率性、便捷性,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河南合力科技及金祥新能源按照100%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制定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5.20亿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9.2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42%、30.44%。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