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港美股须缴税
投资港美股的国内股民,可能会接到税务部门的电话,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
很多投资者可能会觉得奇怪,投资港美股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要缴纳个税,难道是最近出的新规定?
其实不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等,居民个人的应税所得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其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那为何之前不用,而现在却又开始缴税呢?之前很少听到此类消息,主要是因为各方面因素限制,过去我国全球征税的执行力度相对有限。目前,这一状况得到改善,我国已明显加强反避税政策,同时对资本外流管控不断强化。
尤其是以及技术手段进步强化逃避税监测、促进税务合规,所以现阶段开始加强征收。比如,在“AEOI标准”下,投资港美股的信息早已逐步透明化。
所谓“AEOI标准”,是指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我国自2018年开始实施,前期重点聚焦海外上市中资企业高管、员工等群体。随着配合上报信息的金融机构拓展,数据交换的主体范围有所扩大,包括投资港美股的投资者,也被覆盖。
种种迹象显示,对个人境外所得的征税力度加强已是大势所趋。
征收对象是什么?主要是对于居民个人港美股等境外资产的投资收入。分为两部分:其一是财产转让所得,主要是指股票卖出后产生的收益;其二是股息、红利所得,主要为股票持有期间。
另据了解,不管是财产转让所得,还是股息、红利所得,二者均适用于20%的比例税率,申报纳税时间是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还应主动申报
如何缴税?对绝大多数投资者而言,可能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比如,在进行境外收入申报纳税时,但却对申报纳税的流程和细节知之甚少。包括申报范围、境外预扣税款抵扣、港/美股投资收益纳税区别、盈亏抵扣规则、纳税币种选择、可追溯期限等,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均无从得知。
不可否认的是,虽然税收征管力度在不断加大,然相关实施细则也仍有待明确和优化。投资者对如何纳税的具体操作流程知之甚少,但不能因此而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可以不用理会税务部门的催缴信息。
有这种想法就大错特错了。小编注意到,目前多地已经开展境外所得申报纳税规范引导工作,并提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同时,对于未纳税的情形,对其开展风险提醒和督促整改。比如浙江、湖北等地公布的案例中,因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缴税而被追缴,补缴税款、滞纳金从数十万元到上百万不等。
在此的背景下,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如果接到税务部门的电话,须主动前去办理,以免因未及时纳税而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