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5日,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山西德厚泉酒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911411823171441335)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汾阳市监处罚〔2025〕57号),责令其停止侵权,没收涉案产品并处罚款,罚没款合计16660元。
经查,该公司自2023年起委托山西金窖酒业生产“杏义泉青花”系列白酒(53%vol/500ml),共生产两批次95箱。其行为存在以下违法情节:突出使用侵权标识:在包装上刻意弱化自有商标“杏义泉”,显著放大“青花”字样;混淆市场认知:该设计与山西汾酒旗下知名品牌“青花汾酒”(注册商标第25723096号)构成高度近似,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侵权产品流向市场:60箱产品销往鹤壁市商贸行,其余赠予他人,货值金额达8950元。
2025年6月,该公司虽发布公告召回侵权产品并成功追回46箱(批号20231007213的42箱、批号20241006403的4箱),但其违法行为已造成实际影响。汾阳市监局依法扣押召回产品,并认定其违法经营额8950元,违法所得166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汾阳市监局作出处罚,没收侵权白酒46箱;没收违法所得1660元处罚款15000元。罚没款总计16660元。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德厚泉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12-17,法定代表人为任海红,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11823171441335,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汾阳市杏花村镇东堡村门店,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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