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转自:人民政协报
让法律自媒体成为公众随身携带、真正管用的“法律工具包”。
前不久,一位在互联网上打造精英人设的美女“律师”赵某某,因为涉嫌诈骗罪被成都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查证,该女子既无律师职业资格证,也没有通过法考,司法部及律协系统均无备案记录,但一直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以“西绿”的自媒体账号,发布自己在各地开庭、仲裁等律师工作的内容,并以律师的身份直接诈骗了一名粉丝400余万元财产。在感到错愕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个事实:公众渴望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
技术的进步,让法律工作者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普通人获得法律服务越来越方便。比如,湖南省株洲市司法局的“株司小微”将民法典谱成歌曲,让法律的生硬条文化作街头巷尾的旋律;福建省南平市的普法主播们在直播间详解工伤认定流程,为企业开出法治药方。借助新的媒体平台,法律工作者们将晦涩法条转化为解决邻里纠纷、劳动维权、家庭矛盾等现实问题的钥匙。让法律自媒体成为公众随身携带、真正管用的“法律工具包”。
但“西绿”自媒体账号诈骗案的现实,也提醒我们:必要的监管不可或缺。目前,社交平台对“律师”认证流于形式,律所对“网红合伙人”的资质也有一定程度的违规背书。破局之道在于多角度加强监管:平台要加强律师个人执业账号的认证,对法律内容创作者实施动态核验,未认证账号不得随意发布专业的法律内容;律师协会应当考虑建立自媒体监管部门,对虚构案例、过度营销等行为进行处罚;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快建立各省之间律师执业信息互通,避免出现律师跨省转所期间无法查询执业信息的漏洞。
(作者系广东贺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作者:关远凯
文字编辑:张家铭
新媒体编辑:石伟强
审核:李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