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发布规范餐饮具收费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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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06:25:45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餐饮行业持续健康发展,7月21日,湖北省黄冈市市场监管局就规范餐饮具(含消毒餐饮具、一次性餐饮具等)收费行为,向黄冈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明确,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费用。若经营者提供收费的、非必需的餐饮具,必须同时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餐饮具供消费者选择。收费餐饮具的使用,必须建立在消费者充分知情、明确同意、自主选择的基础上,严禁在未事先明确告知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供收费餐饮具并计入账单。

  黄冈市市场监管局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对提供收费的餐饮具(含一次性餐具、打包盒等),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如入口处、收银台、餐桌等),采用标价签、价目表(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标示内容必须包含:收费餐饮具的品名、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在菜单(包括电子菜单、扫码点餐系统)的显著位置,必须清晰标注收费餐饮具的价格信息,或明确提示“本店提供收费及免费餐饮具供选择,详情请询问服务员或见店内公示”。

  在消费者点餐或落座后,服务人员有义务主动、清晰、明确地告知本店提供的餐饮具选项(免费及收费种类、价格),并明确询问消费者的选择意向,不得隐瞒或误导。消费者未明确选择收费餐饮具的,应默认提供免费餐饮具。结算时,账单(消费清单)上必须清晰、单独列示收费餐饮具的项目、数量、单价和金额,确保消费者清楚知晓该项费用。

  严禁价格欺诈与不正当价格行为,餐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如不明确区分是否收费)、价格手段(如虚假优惠折扣)诱骗消费者使用收费餐饮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与餐饮具相关的所谓“消毒费”“服务费”等费用。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或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消费者若遇到餐饮具违规收费行为,请注意保留相关票据、点餐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举报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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