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摸索和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司法实践路径,深化落实检察听证制度,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检察听证工作水平,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
细化听证办法,促进听证活动规范化。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听证管理规定》,细化听证工作流程和程序,统一听证文书格式,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同时,为确保听证信息的准确性,建立了常态化案件专项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提升业务数据质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丰富听证类型,常态化开展听证活动。该院积极发挥检察听证作用,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不断拓展听证案件类型,涵盖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诉讼监督、控告申诉等多种案件类型,实现“四大检察”领域全覆盖。2023年以来,共开展检察听证活动400余件次。通过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活动,深化司法公开,有效提升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优化人员结构,实质化助力办案。该院结合案件类型和涉案当事人的社会背景,2025年在原有听证员的基础上,积极选聘具有专业知识和不同社会工作背景的听证员54名,完善了听证员的组成结构,建成一支涵盖法律、教育、医疗、基层群众代表等领域的听证员队伍。通过充分发挥听证员的专业优势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听证员的参与度和专业性,广泛听取各方诉求,充分释明专业性意见,有效助力检察办案。
做实听证效果,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简易公开听证工作规定》等,积极组织对控告申诉案件开展听证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正义可视化,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3年以来,通过检察听证方式化解信访矛盾40件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下一步,该院将以更高标准全面深化检察听证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原则,规范听证程序,提升听证质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地落实。 (蔡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