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至5月28日期间,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先后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原因及相关人员情况
此次回购注销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首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3,105股。另一方面,2024年度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需回购注销316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1,645股 。此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离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等33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14,750股。
回购价格及注销安排
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12.57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11.80元/股。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回购注销申请,预计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73,289,812股变更为271,075,062股,注册资本也将由273,289,812元变更为271,075,062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4,277,116 | -2,214,750 | 2,062,366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69,012,696 | 0 | 269,012,696 |
| 股份合计 | 273,289,812 | -2,214,750 | 271,075,062 |
四创电子董事会表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和协议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也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但仍需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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