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0证券简称:启迪设计公告编号:2025-034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 11 人,独立董事丁洁民先生、吕大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查金荣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00证券简称:启迪设计公告编号:2025-036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启迪设计”)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202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前期会计差错需要进行更正,且应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结合自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0年至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因前期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进而对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同时,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至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关于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737号)。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也不会导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期末净资产发生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2020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0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0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2、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2021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1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1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3、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2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3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5、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无。
(3)对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4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6、对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5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5年3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无。
(3)对2025年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5年3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5年3月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5年3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影响
公司于2018年度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嘉力达”)100%股权,并与李海建、深圳市嘉仁源联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河南达韦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韦明合伙”)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根据上述协议,李海建、达韦明合伙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深圳嘉力达2017年、2018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200万元、5,400万元、6,800万元、6,800万元。深圳嘉力达在业绩承诺期任意一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数95%时,则李海建、达韦明合伙当年须对公司进行补偿。如深圳嘉力达在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则实际净利润数超出当年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可延续计算入以后年度业绩,但四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3,200万元。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对深圳嘉力达业绩承诺期完成情况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截至目前,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已届满,四年累计实际净利润额为203,959,524.69元,低于23,200万元,根据前述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业绩承诺方李海建、达韦明合伙未完成业绩承诺期内的利润承诺总额,应进行业绩补偿。公司高度重视业绩承诺补偿的追讨工作,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启迪设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启迪设计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六、其他事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及更正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总结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关于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737号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设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该专项说明中所述贵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于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未经我们审计,针对2020年度至2022年度,我们仅对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进行鉴证并发表鉴证结论。
一、管理层的责任
启迪设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启迪设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启迪设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启迪设计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启迪设计用于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信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年7月22日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自查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本公司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0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至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力达”)承接的深圳市光宇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绿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1年度工程量确认依据不充分,公司对该事项进行调整,调减2021年营业收入25,989,834.53元,营业成本18,509,549.46元;调增2022年营业收入25,989,834.53元,营业成本18,509,549.46元。
嘉力达节能机电工程“港嘉节能供暖节能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存在漏记情况,公司对该事项进行调整,调增2021年营业成本3,041,106.49元。
嘉力达节能机电工程“合肥玫瑰绅城花园电梯设备采购、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工程量确认依据不充分,公司对该事项进行调整,调减2022年营业收入24,368,110.18元,营业成本21,712,772.06元。
嘉力达对罗湖口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结算财务处理不及时,公司对该事项进行调整,调减2020年营业收入1,292,480.59元,调减2021年营业收入8,376,286.55元,调增2022年营业收入917,326.58元,调增2023年营业收入8,751,440.56元。
嘉力达节能机电工程存在施工进度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不匹配的情况,公司对该事项进行调整,调增2020年营业收入5,830,000.94元,营业成本6,134,775.85元;调增2021年营业收入3,373,179.58元,营业成本8,576,129.20元;调增2022年营业收入13,501,735.26元,营业成本15,848,594.15元;调减2023年营业收入25,611,347.31元,营业成本33,465,930.73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一)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3)对2020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0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0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2、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3)对2021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1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1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3、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3)对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2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3)对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3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5、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无。
(3)对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4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6、对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5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2025年3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无。
(3)对2025年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4)对2025年3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无。
(5)对2025年3月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无。
(6)对2025年3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无。
(二)更正事项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影响
公司于2018年度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嘉力达100%股权,并与李海建、深圳市嘉仁源联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河南达韦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韦明合伙”)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根据上述协议,李海建、达韦明合伙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嘉力达2017年、2018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200万元、5,400万元、6,800万元、6,800万元。嘉力达在业绩承诺期任意一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数95%时,则李海建、达韦明合伙当年须对公司进行补偿。如嘉力达在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则实际净利润数超出当年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可延续计算入以后年度业绩,但四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3,200万元。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对嘉力达业绩承诺期完成情况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
截至目前,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已届满,四年累计实际净利润额为203,959,524.69元,低于23,200万元,根据前述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业绩承诺方李海建、达韦明合伙未完成业绩承诺期内的利润承诺总额,应进行业绩补偿。公司高度重视业绩承诺补偿的追讨工作,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