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等问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创始人
2025-07-21 18:36:56

近日,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就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相关问题

2023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人新能源以18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北人绿能,持有其60%股权。2024年2月,公司溢价认购亏损关联公司生利新能新增注册资本。公司与关联主体绑定开展储能业务,由公司承担生产、资产持有及撤柜的主要风险,关联方负责渠道开发与运营服务。

针对交易所问询,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 - 渠道开发运营:由生利新能负责公司工商业储能业务的渠道开发和资产运营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 客户开拓情况:公司前期主要客户及商业机会来自生利新能,独立开拓客户能力较弱,但随着业务调整,市场自主开拓能力有望增强。 - 关联定价公允:生利新能为公司提供渠道服务收取的渠道费用具备公允性,提供运营服务也具备商业合理性,收取的运营服务费用同样公允。 - 利润分布合理:相关参与主体的收益和风险的承担符合商业逻辑、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特殊安排。

生利新能关联投资公允性问题

2023年3月,公司实控人朱振友以750万元认购生利新能428.6万元注册资本。2024年2月,公司以1180万元认购生利新能新增注册资本357.15万元,投资后持有其20%的股权。

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 - 关联交易合理公允:公司与生利新能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相关定价具备公允性。 - 评估方法结论合理:生利新能在相关时点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具备合理性。 - 估值提升合理:公司投资生利新能时估值提升具备合理性,不存在为实控人拉抬估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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