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一张普通的生活照,怎么就成了毁掉人生的导火索?
2022年7月,广西南宁女孩刘晓玲(化名)穿着长袖长裤坐在沙发上的照片,被人配上露骨文字以及她的真实联系方式,在社交平台疯传。一夜之间,刘晓玲的微信被“好友申请”挤爆,同事的窃窃私语、朋友欲言又止的眼神,像无数根针扎进她心里。工作丢了,生活乱了,连家人都被卷入进来。
这个从未想过与“网络暴力”沾边的普通女孩,被迫踏上维权路。她注册账号,在鱼龙混杂的网络中周旋,终于在2023年5月,从零散信息里揪出造谣者黄某。
让刘晓玲心寒的是,素不相识的黄某竟辩称是“无心之失”,还嘲讽她“维权过度”。签了20万元赔偿协议转头就耍赖,直到法院二审判决,道歉声明还是靠强制执行才刊登,赔偿款则至今一分没到。
这样的情况不是个例。杭州女子取快递被偷拍造谣“出轨”,丢了工作还患上抑郁症;山东潍坊的赵某某,身份证被熟人朱某挂在网上“泼脏水”……
网络时代,动动手指,贴几张图,说几句话,就可能碾碎一个人的社交圈、职业生涯乃至精神世界。可受害者要证明“我不是”,却要耗尽所有力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诽谤罪虽最高可判三年,但“点击量超5000次”的立案标准,使得很多受害者在取证环节就举步维艰。例如,一些造谣者在境外平台发布黄谣信息,数据调取难度极大,很难达到立案标准,导致无法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民事救济方面,受害人需要自行承担艰难的取证、诉讼成本,胜诉后还可能面临难以执行的情况。
刘晓玲这3年的取证之路,实在是艰辛。我们不能让受害者在困境中独行。或许,平台可以更用心地筑牢内容审核防线,法律能为取证提供更多便利与支持,执法环节也能进一步打破壁垒,让造谣者“跑不掉、躲不开”。 文/廖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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