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就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已获必要授权
2023年3月至4月,口子窖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陆续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议案。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该议案。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满45天,公示期间未收到债权人异议及相关要求。律师认为,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程序。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880,528 | -1,880,528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598,119,472 | 0 | 598,119,472 |
| 股份合计 | 600,000,000 | -1,880,528 | 598,119,472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已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文件,并就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随着激励计划推进,公司尚需按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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