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工作部署,日前,兵团交通运输局联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共同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及其适用规则。
本次新修订的《基准》涵盖186项行政处罚事项,内容全面且针对性强。针对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痛点问题,新修订的《基准》凸显以人为本、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对一般违法行为降低罚款金额,严格控制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等严厉处罚的适用,为市场主体预留更多容错空间,营造更加宽松有序的法治环境。
据介绍,新修订的《基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将有效提升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化水平,为构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夯实法治根基。
下一步,兵团交通运输局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联合强化《基准》宣贯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加快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做好《基准》实施前的各项要素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