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市监罚〔2025〕综26号
浏览:4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处罚种类
吊销许可证件
处罚依据
鉴于上述事实,办案人员认为康县智桥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停业连续六年以上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规定,依据该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