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柿财经)
鼓励区县培育特色网货产业带,对培育特色网货产业带的区县给予最高40万元资金支持。
7月1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提振消费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深化内外贸一体化改革,三年内全市累计培育200家以上内外贸一体化“排头兵”企业。对内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产生的国际认证、境外商标注册等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奖励。搭建外贸优品内销渠道和平台,鼓励大型连锁商店和超市设立销售专区,每年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系列活动,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内销市场,引导保险机构丰富内贸险品种,提高承保及理赔效率。
加强消费品牌培育。支持开发原创知识产权(IP)品牌,促进动漫、游戏、电竞及其周边衍生品消费。鼓励举办首发首秀首展、开设首店,对举办首发活动和打造首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每年举办首发活动100场以上、新打造品质首店300家以上。打造“重庆味道”“重庆艺创”等必购必带产品,培育“渝伴礼”特色伴手礼品牌,持续打造“巴味渝珍”“荣昌卤鹅”“奉节脐橙”等区域公用品牌。
加快发展新型消费。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加快社交电商、内容电商、即时零售等新模式发展。鼓励区县培育特色网货产业带,对培育特色网货产业带的区县给予最高40万元资金支持。升级“直播+”消费赋能行动,办好“万物直播季”等直播活动。开展“渝系列”直播电商基地认定工作,对获评基地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支持开展“人工智能+消费”行动,打造一批“机器人+”应用场景。有序发展低空旅游、航空运动、消费级无人机等低空消费应用场景,每年举办一次低空飞行消费周活动。加快释放邮轮消费,推动邮轮行业与商贸、文旅融合发展,开发高附加值、多元化邮轮消费产品。
相关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提振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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