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对我们的干部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只有实实在在干出成绩,才能站稳脚跟。”7月16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南飞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近年来,7名干部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受到“下”的处理。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回民区通过明确“下”的标准,树立起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回民区将引导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突破口。通过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活动,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解读干部能上能下政策,引导干部深刻认识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根本目的是以“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的活力,从而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为了让干部“下”得明白、心服口服,回民区研究制定了《回民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6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并针对不同情形明确相应的程序。
“我们明确规定,在公务员职级并行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中,职级不是终身制,要根据个人表现实现能上能下。”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负责人吴斌介绍道。
对于“下”的干部,回民区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对能力不足的强化培训,对存在困难的及时帮扶,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有效实施,正不断为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