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网)
转自:中国妇女网
在这场关于创作伦理的公共讨论中,不仅要追究抄袭者的责任,更要反思文学生态的病灶。唯有如此,文学才能真正成为照亮人类精神世界的火炬,而非被复制、粘贴的电子文档。
■莫兰
“当句子被Ctrl+C,灵魂是否也被Ctrl+V?”当读书博主“抒情的森林”在社交平台按下截图键时,谁也没想到几张揭露作家抄袭的文本对比图会演变成席卷文坛的地震。被卷入舆论旋涡的不乏孙频、蒋方舟、丁颜等知名作家。这场“鉴抄”风波撕开的不仅是文本雷同的表象,更是当代文学生态中原创力匮乏、圈层固化、伦理失序的深层病灶。
在《玫瑰之宴》中,孙频对沃尔科特诗歌的挪用,让人想起博尔赫斯那句“所有作家都在改写其他作家”的箴言。但文学史上的经典互文,如艾略特在《荒原》中对但丁的致敬,是建立在创造性转化的基础上,而当下某些作家的“借鉴”,却异化为“复制”与“粘贴”的机械操作。
蒋方舟在《东京一年》中对加缪、阎连科语句的直接照搬,李凤群在《非城市爱情》自序中对余华文字的“移植”,都暴露出创作伦理的崩塌。正如《文艺报》评论文章所言,“文学的原创性是其生命力的根本所在”,当作家将他人的思想结晶视为免费素材库,文学便沦为一场没有灵魂的拼贴游戏。
这种文本复制的狂欢,在儿童文学领域尤为触目惊心。常怡的《故宫里的大怪兽》对安房直子童话的大面积挪用,不仅是对小读者的欺骗,更是对文学启蒙的亵渎。当孩子们在“致敬经典”的幌子下接受劣质仿制品,他们对文学的敬畏之心也将被蚕食殆尽。
然而,面对“抄袭”如此严重的指控,部分作家的回应令读者心寒。孙频的“痴迷福楼拜致无意识借鉴”,蒋方舟的“早期不成熟”,丁颜的“相似句子是共享语料库”等辩解,被读者斥为“不诚恳”“倒打一耙”。评论家张定浩尖锐指出:“一个写作的年轻人犯了错为什么能这么振振有词?没有道歉,只有对指出者的痛恨。”这种傲慢与推诿,进一步撕裂了作家与读者之间的信任纽带。而怀疑一旦蔓延,整个文学生态的基石将岌岌可危。
不可否认,作为精神产品,文学作品的“借鉴”与“抄袭”边界,“微妙且难以厘清”,历史上公案不少。
对此,诗人苏丰雷认为,除成语、谚语外,任何未注明的挪用均属抄袭。但文学史上,李清照化用范仲淹“眉间心上”为“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李白与苏轼对问月意境的承袭,均为“创造性转化”的典范。
真正的分野,在于“偷窃”与“再生”的区别。后现代理论家克里斯蒂瓦提出“互文性”,指出“任何文本都是对其他文本的吸收和转化”。但不同的是,抄袭是养分的掠夺,而互文是深潭的再注——如莎士比亚从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中汲取灵感,却创造出独具魅力的戏剧宇宙。
学界判断模糊,法律认定亦是个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将保护范围限定在具体表达而非抽象思想。但在实践中,如何区分“无意识借鉴”与“有意识抄袭”?如何量化雷同比例?这仍是司法裁判的痛点。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3年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中,对网络短剧侵权案的判决,为文学抄袭的判定提供了参考:如果保留了原作品的基本表达,人物设定、情节设置和故事情节发展脉络高度相似,应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然而,这种“整体综合比较法”在文学领域的应用,仍需更明确的司法解释。
即使是“板上钉钉的铁案”,现行法律对抄袭的惩罚力度也远不足以震慑违法者。郭敬明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案中,21万元的赔偿与作品的商业收益相比微不足道;金庸诉江南案虽判定侵权成立,但却仍然允许《此间的少年》继续出版,条件是再付30%的版税。
这种“赔偿了事”的处理方式,并不能“打疼”抄袭者。作家“狮头铡”的诘问振聋发聩:“当抄袭的成本远低于创作的代价,谁还愿意苦心孤诣地打磨作品?”
沉疴积弊,终成大患。面对这场信任危机,文学界正在采取行动。《花城》启用查重软件辅助内容把关,《人民文学》加大来稿查重力度,《天涯》宣布“公布抄袭者并永久拒稿”。这些技术手段的应用,为遏制抄袭提供了技术保障。但“查重率只能检测文字的雷同,却无法丈量思想的贫瘠”。真正的原创力,需要更开放的创作环境、更公正的评价体系、更健全的版权保护制度。
首先,文学期刊应打破圈层壁垒,向无名者敞开大门。《收获》回应称“呼吁更纯净的原创”,这种呼吁不应停留在口号层面,而应落实到对新人作品的扶持上。其次,建立独立的文学伦理审查机制,对抄袭行为进行道德审判。正如金庸诉江南案所揭示的,法律之外,道德谴责也是遏制抄袭的重要力量。最后,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养创作者的原创意识。从学校到社会,从创作到出版,形成尊重原创、抵制抄袭的文化氛围。
在这个“人人都是创作者”的时代,文学更需要坚守其本质——用独特的视角照亮人性的幽微,用原创的表达传递思想的力量。“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回看鲁迅对创作的敬畏之心,正是抵御抄袭之风的精神壁垒。当文学不再是“小圈子的游戏”,当原创成为衡量作品价值的首要标准,才能重新找回那个“修辞立其诚”的文学黄金时代。
“抄袭是思想的偷窃,是对人类文明火种的亵渎。”在这场关于创作伦理的公共讨论中,我们要做的,不仅要追究抄袭者的责任,更要反思文学生态的弊病,找出培育良性创作环境的办法。唯有如此,文学才能真正成为照亮人类精神世界的火炬,而非被复制、粘贴的、没有灵魂的电子文档。期待这场风波能成为文学界自我革新的契机,呼唤真诚的、扎根生活的灵感回归,让原创的光芒重新照亮汉语写作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