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二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专场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协同多部门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出台《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以“宽进宽出、灵活缴存、使用同权、补贴激励”为核心政策,助力超百万灵活就业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记者 杨作品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副局长王世铭在发布会上介绍,当前,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有超百万人。今年以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参缴工作推进力度,重点覆盖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从实际出发听取主管部门、平台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代表意见建议和诉求,侧重“缴、提、贷”等几个方面优化政策和简化流程。具体有以下5项措施:
第一,部门协同推进:将灵活就业人员参缴工作纳入全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印发文件,推进快递员、网约配送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群体建立公积金制度,扩大制度知晓率。
第二,公积金提取更灵活:在灵活缴存、低息贷款、缴存补贴的基础上,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终止缴存满半年后才能全额提取的限制条件,实现“即停即提”,提升资金使用自由度。
第三,数据共享: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与邮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精准获取平台企业及从业者数据,定向宣传推广。
第四,线上便捷办理:通过“海易办”App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指尖办”服务,并在企业工作群、爱心驿站等场景加强政策宣传,多措施多渠道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第五,动态跟踪成效:定期与行业主管部门会商调度,跟踪工作成效,分析问题,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各行业新业态从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解 读
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缴存补贴制度
一、“即停即提”如何办理?
“即停即提”是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设计的灵活提取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在海南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在终止缴存后即可全额提取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终止缴存和提取业务均可通过“海易办”App上自行操作,系统智能审批,即申即批,非常方便灵活。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与单位职工一样吗?其贷款额度是怎样的?
灵活就业人员除与单位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对连续缴存时长要求不同外(单位职工要求连续缴存满6个月,灵活就业人员要求连续缴存满12个月),其他的包括贷款期限、利率、贷款额度、还款能力计算标准、办理流程、担保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与单位职工一致。
除此之外,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专门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缴存补贴制度,对连续缴存满12个月,且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未提取灵活就业缴存资金的,对当次12个月累计缴存额的1%额外补贴,最多可补贴3次(年),这样算下来存款利率实际比2.5%年利率还高。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1000元,缴存满12个月后,其累计缴存额为12000元,则计提缴存补贴为120元;若连续缴存满3年,则可累计补贴36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和具体条件是什么?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该如何选择?
只要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比如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平台经济从业人员都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我省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范围,在基数与比例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其中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