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市监邢处〔2025〕1305342500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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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邢台市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处罚种类
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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