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田园犬为何被部分城市拒之门外#】#多地主管部门回应禁养犬名录# 我国各城市犬类禁养政策存在显著差异,这一现象让不少养犬人士感到困惑。在广州、深圳不时可见的中华田园犬,在西安却不能养。不同城市对“大型犬”的界定标准也大相径庭:广州将肩高71厘米作为分界线,而石家庄的标准则严格控制在40厘米。日前,西安市因禁犬管理引起热议。一些网友认为,当地政策过于严苛,包括许多人视为温顺的萨摩耶、拉布拉多,只要肩高超过50厘米,就被禁止在三环内饲养。
@中国新闻周刊 了解到,各城市的犬类禁养名录多由公安部门和农业部门联合制定,其中农业部门的意见往往起主导作用。一位地方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 介绍:“每个城市的人口规模、密度不同,条例颁布时间也有先后,再加上各地社情民情的独特性,自然就会形成不同的管理标准。”
据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安专线答复员透露,该市24种禁养犬名录由公安部门和农业农村委共同商定,但以农业农村委意见为主。中华田园犬未被列入禁养名单,但规定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只外出必须佩戴嘴套。此外,烈性犬与中华田园犬的杂交后代,亦属烈性犬。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 介绍,《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系2003年颁布,至今未调整准养犬类名录。据他介绍,体高35厘米的门槛是借鉴了1995年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小型观赏犬的体型标准。“国际上的标准也不太一样,2003年时我们还没有太好的评价体系跟标准。”北京市烈性犬名录的出台则充分借鉴了国际标准,“所以我们就把身高既大于35厘米,又有攻击性的犬种,比如斗犬,甚至一些有特殊功能的犬种,比如獒犬、圣伯纳、大丹列为了烈性犬”。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李宏勃向@中国新闻周刊 表示,犬类管理本质上是一个城市公共资源分配的问题。养狗人与不养狗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始终是公共议题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之一。“在立法过程中,立法者必然会倾向于反映主流民意,而主流民意往往取决于哪一方的声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