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向上取整”成行业惯例,是否合规却值得讨论。几块钱、几毛钱的差价背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不容忽视。
计重“向上取整”成行业惯例?
“新华视点”记者查询不同快递公司的收费标准发现,多家快递公司在寄件下单选项中,仅能按1公斤、2公斤等整数单位进行选择。实际寄件过程中,记者也分别遇到了“不足1公斤按1公斤计算”和“不足0.5公斤按0.5公斤计算”的计价方式。
“‘向上取整’的计价方式已经成为行业惯例。”一家快递企业的负责人说,各家公司取整方式不同,有的是1公斤,有的是0.5公斤。
不过,记者发现,并非所有快递公司都“向上取整”。邮政EMS计重保留小数点后至少1位,也就是2.1公斤快递按2.1公斤收费;顺丰采取“10千克以下续重以0.1千克为计重单位,10至100千克续重以0.5千克为计重单位,100千克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数”。
某快递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商务件和个人件业务为主的顺丰、EMS等企业,或因客户反馈较多,其计价精准度相对更加细致完善。而一些以电商件为主的快递企业,由于电商包邮、退货运费险等普遍存在,消费者对费用感知不明显,企业缺乏对散单用户精确计重的动力。
与快递费相似,停车、使用共享单车、使用共享充电宝……当前,不少领域都存在“向上取整”计量行为。
“向上取整”侵犯消费者权益
在快递计重、停车计时等领域,不乏相应的行业标准与规定。
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提出,快递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秤、卷尺等计量用具,确定正确的计费重量,并根据计费重量、服务种类等确定服务费用。快递企业应当在提供服务前告知寄件人收费依据、标准或服务费用。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佩律师表示,价格法要求经营者应明码标价且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向上取整”若未在收费公示中明确说明,属于变相加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快递续重等按整数计算,超出了实际服务成本,构成对消费者的强制交易,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
“企业以行业惯例为借口推卸责任同样站不住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晶晶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若行业惯例与法律规定冲突,法律效力显然高于行业惯例。(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