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5-051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曹飞先生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告为曹飞先生要约收购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34,申报简称:济川收购
●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7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曹飞先生自2025年6月18日起要约收购公司股份350,841,357股。本次要约收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济川药业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566
4.收购股份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50,841,357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38.06%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价格:24.85元/股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收购价格由26.93元/股调整为24.85元/股)
9.要约有效期: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2025年6月11日,曹龙祥先生与曹飞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曹龙祥先生将其持有的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控股”)10.10%股权以1,010万元价格转让给曹飞先生。本次转让系济川控股的股权结构在家族成员之间的调整。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变,曹飞先生、曹龙祥先生成为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本次要约收购系曹飞先生通过济川控股及西藏济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6.07%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触发曹飞先生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系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不以终止济川药业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的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7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34
2.申报简称:济川收购
3.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当申报卖出。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2)股东撤回预受要约。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3)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4)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五、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六、要约收购手续费
本次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七、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八、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0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4,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04%。
九、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23-89719161
邮 编:225441
电子邮箱:jcyy@jumpcan.com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5-052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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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物其他情况
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适用于慢性便秘和粪便嵌塞等病症的治疗。聚乙二醇 3350 由其在肠道的渗透作用而产生缓泻的效果,作用时间依粪便嵌塞或慢性便秘严重度而异。电解质成分为保持钠、钾、水的平衡。
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最早由Norgine公司研发,于1995年12月18日首次在英国获批上市了成人型柠檬味产品,后续上市了其他规格及口味的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产品,适应症为慢性便秘和粪便嵌塞。
济川有限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3类,按照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技术要求审评并获批,批准后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适用于治疗慢性便秘和粪便嵌塞。
截至目前,除济川有限外,国内已有包括舒泰神、重庆迈川、海南赛立克、黄山精制、华益泰康5家企业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获批生产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济川有限的产品为巧克力口味,旨在提升产品适口性。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的销售额为83,820万元;2024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的销售额为81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药品累计研发支出约1,118.86万元(未经审计),均已费用化。
三、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此次公司获得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的《药品注册证书》,是对公司产品的进一步补充,丰富了公司产品线,预计将对公司今后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药品的上市需要一定的市场开发周期,此外,产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集中采购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