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7月11日电(钟红霞) 7月10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文峰介绍,《决定》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新内涵界定、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数字产业化发展、数实融合以及数字经济发展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安徽将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机制,推动数据由资源向资产转化,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引导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开放自有数据资源,高水平建设安徽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加快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加快发展数字贸易;同时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数字金融等新业态。
近年来,安徽加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2024年安徽省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收达1.2万亿元,占全省规上企业营收比重排名全国第9位。今年一季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集群营收超1380亿元,同比增长11.1%。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截至5月底,安徽累计建成5G基站17.2万个,马鞍山、蚌埠、芜湖3市6个项目入围国家“万兆光网”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