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授权
自2023年4月至2025年7月,德明利历经多场董事会与监事会会议,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多项议案。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但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票注销手续并履行减资程序。
因权益分派调整回购数量与价格
因员工离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律师事务所认为,德明利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授权,调整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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