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7月7日,信用福建公布了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惠安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惠城管执法(2025)罚字第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该单位违反了《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九条及《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四十七条,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第一款第(三)项及《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参照《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第221项,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4.7万元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温裕洪,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6日,由原上海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铁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重组而成;公司下辖 15 家子(分)公司,分布在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四川、上海、北京六省两市,并设有华北、华东、西南、西北、东南、华南、中原等区域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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